我不是無神論者 但我不相信任何宗教
最近熱話的同性戀平權運動 成為熱話
某部分宗教亦積極發表不同意見
我喜歡在寺廟、聖堂裡神聖裝嚴的氣氛。我亦不歧視任何的宗教人士。但現在的我並不相信任何宗教。小時候,我非常愛聽某宗教的聖蹟故事。當時的我非常欣賞這宗教書中形容他們的聖人的絕對的善行以及精神。但後來長大了,發覺他其中隱藏的強大排他性,把信奉神的自己提升至上位,把不信神的他人貶低,以歧視的眼光看待與自己立場不同的人。這種宗教有違我自己的個人原則。我相信有神,但我不相信這由人詮釋的,有瑕疵的神。
個人認為,宗教是一種與時並進的東西。宗教形式及禮儀會因應時代變遷而產生變化。最明顯的是某些宗教對女性地位因時代變化而提升,甚至女性可以作傳教位置的改變。而我認為這些宗教對於不同性傾向的看法亦是時候需與時並進了。
近來有一段新聞,令當時的我十分感動。一位佛法門徒昭慧法師主持了一對女同志的婚禮。「同志婚姻基本上設定固定伴侶,應該鼓勵,不該詛咒!」這是昭慧法師所說的話。她認為同性戀同樣具備異性戀所擁有的愛。「婚姻的固定伴侶,能節制人對慾的追求。」我非常認同這個想法。反同派的人常把同性戀說成為性病、愛滋病的源頭,卻一邊反對同性戀婚姻合法化。首先前者是一個錯誤觀念,凡是性活動活躍的人士皆是性病的傳染源頭,而同性戀跟性病並沒有直接的關係。男同志間的染性病的機會高是由於男性間容易被激發性欲繼而進行性行為。這是性行為上的習慣問題,並不是性傾向的問題。只要做好安全措施、定期檢查及擁有良好的性行為習慣,無論同性戀者、雙性戀者以及異性戀者都能避免性病。再者,就算合理,此論點只適用於男同性戀者身上,並不能以偏既全。
而婚姻是把人約束於一個固定伴侶關係的行為,那不是更值得鼓勵嗎?這正正是解決濫交、過多性伴侶的方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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